全部案例
法学专业必修课

办案团队对刑法问题的庭前准备

课程
刑法分论
课程类型
专业必修课
学院
法学院
授课对象
本科 · 大二(法学与会计学双学位班)
学时 / 周期
19 周
班级规模
58
团队组织
小组制(12 组,每组约 5 人,模拟检察官公诉团队或律师辩护团队)
授课教师
黄礼登
专业
法学

注:嵌入一个典型学期(19 周)的常规教学,控辩对抗集中在第 9–14 周(共 6 轮,每轮占 1 学时)

借鉴这个案例 · 用 S-PBL 智能体生成我的设计

勾选你想借鉴的做法,填上自己课程的目标与情景,S-PBL 智能体一次性生成符合 3R 的项目设计。

案例概述

本案例把《刑法分论》的教学改革重心从“庭审表演”前移到“庭前准备”:让法学(法学与会计学双学位班)的学生以检察官公诉团队或律师辩护团队的身份,在一个学期里围绕六类源于司法实践的真实刑法争议案件(如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的界分、送养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涉众型融资中此罪与彼罪等),完成争议识别、文献检索、学说比较、论证构建与反驳预判等庭前准备工作,再通过课堂控辩对抗这一“压力测试”暴露准备中的问题,最后以书面辩论报告固化反思。项目以“低占用、高密度”方式嵌入常规教学(控辩仅占 6 学时),用“书面辩论报告 + 庭审控辩对抗”双重成果实现对庭前准备的双向检验。

顶层设计

专业目标

学生能够运用课堂所学刑法理论,针对庭审辩论案例迅速找到有罪与无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争议点;对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犯罪类型、犯罪情节进行总结梳理,就个罪涉及的刑法原理进行深入讨论与分析,从而加深对重点罪名的理解、提升规范分析与刑法论证能力。

综合目标

学生能够熟练通过法学文献数据库查阅论文、著作与类似典型案例,学会比较和提炼,将相关学说或裁判要旨运用于本次庭审辩论;能够预判对方立场与观点、针对其逻辑漏洞准备反击素材;能够撰写清晰的立论与总结陈词,做到开宗明义、先声夺人、引发共鸣,并在团队中科学分工、配合出庭,锻炼沟通协调与临场应变能力。

价值目标

学生能够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增强爱岗敬业、团结互助的职业道德意识;在讨论争鸣中提升知识理论水平,在实战中树立理性争鸣、规范论证、依法办案的法律职业价值观与责任感。

设计思路

本设计在「3R」(真实问题、真实过程、真实成果)场景化项目式教学模型框架下重构《刑法分论》教学,并将改革重心前移到“庭前准备”。真实问题层面,不围绕单一案例,而设置多类型、无标准答案、源于司法实践的真实刑法争议,锚定课程核心罪名与理论;真实过程层面,学生以公诉/辩护办案团队身份,在庭前自主完成立场选择、争议识别、论证路径设计与团队分工,通过文献检索、学说比较与类案分析将刑法理论整合进具体案件论证,并在反复讨论与模拟对抗中修正打磨,教师不给标准答案而以问题引导与过程性反馈推动反思迭代;真实成果层面,要求形成“书面辩论报告 + 庭审控辩对抗”双重、可被检验的成果,以结果反向检验庭前准备过程。

驱动性问题(GRASPPS)

作为检察官公诉团队或律师辩护团队的成员,我们如何在真实刑事案件存在重大刑法争议(有罪与无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庭审控辩情境中,通过识别争议焦点、检索比较刑法理论与裁判要旨、构建立论路径、预判并回应对方观点、完成团队分工与论证整合,完成达到规范论证严谨、论据充分、能经受对方挑战标准的庭前准备成果(控辩立论方案、核心论证提纲、反驳预案)与书面辩论报告,帮助本方在庭审控辩对抗中实现有说服力的刑法评价、说服法官?
G
目标挑战

在有限时间内完成高质量庭前准备,并在控辩对抗中作出有说服力、能经受对方挑战的刑法评价

R
学生角色

检察官公诉团队或律师辩护团队的成员(办案团队)

A
受众用户

庭审中的“法官”(由教师与对方小组扮演的检验情境)及对方办案团队

S
真实情境

真实刑事案件中存在重大争议的实体刑法问题,需在庭前完成争议识别、规范论证与反驳预判,再经课堂控辩对抗检验

P
探究过程

识别核心刑法争议→检索比较刑法理论、裁判要旨与类案→形成罪名认定或否定方案→预判对方观点并设计回应→完成团队分工与论证整合→经课堂对抗暴露问题后书面反思修正

P
公开产品

可直接用于庭审的庭前准备成果(控辩立论方案、核心论证提纲、反驳预案)+ 课堂控辩对抗展示 + 系统呈现论证与反思的书面辩论报告

S
成果标准

围绕真实争议展开、规范论证严谨(引用学说与裁判要旨)、立论稳定、能有效预判并回应对方核心反驳、书面报告完整规范

项目选题

锚定课程内核

《刑法分论》罪名众多、体系复杂,传统条文讲解与结论归纳易使学生停留在知识记忆层面,难以形成在真实案件中发现争议、构建论证、作出规范评价的能力。本项目以真实刑法争议为驱动,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构成要件分析、罪名界分与归责思路、刑法论证结构等核心知识,直指课程最难教、必须在做中学才能掌握的高阶能力。

促进学生发展

项目让学生以检察官、律师等真实法律职业角色进入学习情境,贴合法学专业的职业方向;在无标准答案的真实争议中锻造争议识别、规范论证、文献检索、预判反驳与团队协作能力,提升专业认同感与学习内驱力。

源于真实世界

所选案例均源于司法实践、争议集中、规范性强,如长期投药案中故意杀人(未遂)与故意伤害的界分、亲生父母送养并伴金钱往来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道路未正式交付使用情形下的过失致人死亡、公共场所突发暴力中个体法益犯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选择、涉众型融资中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分、虚假报案与指使作伪证是否达到刑法介入标准等,扎根鲜活、持续发展的司法现实。

子方向
  • 故意犯罪中的罪名界分(如长期投药案: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伤害罪的界分)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成立边界(如送养并伴金钱往来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
  • 过失犯罪中刑法介入限度(如道路未正式交付使用情形下是否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 公共安全犯罪的罪名选择(如公共场所突发暴力:个体法益犯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选择)
  • 涉众型金融犯罪中的此罪与彼罪(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分)
  • 妨害司法活动犯罪的成立条件(如虚假报案、指使作伪证是否达到刑法介入标准)

实施过程

知识奠基与组队项目引入与任务启动庭前准备—检验—反思循环迁移应用
  1. 1
    知识奠基与组队如何系统掌握刑法分论中的重点罪名?如何形成稳定有效的办案团队?(第 1–8 周)

    学生在教师系统讲授中掌握重点罪名与构成要件分析方法;完成固定分组、推选小组长,在课堂讨论与小任务中磨合分工,形成稳定的学习共同体。

    阶段成果学生形成基础罪名认知;团队分工与合作机制初步建立。
    知识 / 工具支架构成要件分析法、罪名体系结构;团队协作方法。
    教学内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重点罪名讲授
    方法 / 资源教师讲授、典型案例示范、师生问答互动;教师引导与观察。
  2. 2
    项目引入与任务启动如何将刑法知识用于真实案件分析?(第 8 周)

    教师正式引入项目任务,发布第 9 周即将进入控辩展示的案件材料与控辩立场设置,说明项目整体目标、成果形式与评价方式;各组以公诉或辩护团队身份明确立场与分工。

    阶段成果各组明确立场与任务,庭前准备任务正式启动。
    知识 / 工具支架刑法争议在刑法理论上的回应;项目目标与成果要求。
    教学内容项目规则、成果形式与评价方式说明
    方法 / 资源项目任务说明;案件与辩题发布。
  3. 3
    庭前准备—检验—反思循环在六轮不同案件的控辩任务中,各办案团队如何在一次性对抗前完成高质量的庭前准备,并将经验转化为可迁移的方法?(第 9–14 周,核心阶段)

    按“前一周发布案件—当周 1 学时控辩检验”的固定节奏推进:庭前以办案团队身份开展争议点识别、罪名评价路径构建、刑法规范与理论依据梳理、对对方立场的预判与回应;课堂以 1 学时控辩对抗作为“压力测试”集中暴露准备问题;对抗后各组完成书面辩论报告,把即时反馈转化为可反思、可积累的成果。

    阶段成果控辩展示表现;书面辩论报告;庭前准备要点总结。
    知识 / 工具支架构成要件分析;罪名界分与归责思路;刑法论证结构;文献与判例检索;规范化写作。
    教学内容当周其余 2 学时继续系统讲授刑法分论知识,并在讲解中适度回应控辩暴露出的共性规范问题
    方法 / 资源案件分析任务列表;争议点提炼提示;文献与判例资源包;控辩即时追问与点评;书面报告模板与反馈;至少两次小组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4. 4
    迁移应用如何把已形成的庭前准备视角与方法,迁移到新罪名、新刑法知识的学习中?(第 15–19 周)

    课程回归常规刑法分论教学、讲授新罪名,但不再设新的控辩对抗;教师以潜在案件争议为切入点,引导学生从控辩双方立场思考办案团队会围绕哪些问题准备、哪些构成要件或规范判断易成争议焦点、不同解释路径导向何种责任评价,并结合前期共性问题作穿插式评述。

    阶段成果学生将庭前准备方法迁移为理解和运用刑法分论知识的基本分析视角。
    知识 / 工具支架争议导向的规范分析视角;解释路径与责任评价的关联分析。
    教学内容新罪名与新刑法知识讲授(以争议为切入点)
    方法 / 资源以潜在争议为切入的讲授;对庭前准备常见分析误区的穿插式评述。
课堂落实 · CARD 模型
C 情境 Context

开学第一课,教师即介绍本学期教学结构、考核方式与项目安排,明确提出“控辩对抗并非课堂表演,而是围绕真实刑法争议展开的学习情境”;通过列举“此罪与彼罪如何区分”“死亡结果是否可归责”“刑法是否应当介入”等典型问题,引导学生理解刑法学习的核心在于应用与论证,并阐明无论检察官还是律师都需在庭前充分准备方能在庭审中说服法官,由此确立以“庭前准备”为中心、倡导理性争鸣与规范论证的课堂文化。

A 活动 Activity

前 8 周以刑法分论系统讲授为主,并在讲解相关罪名时结合即将出现的争议类型铺垫(如讲侵犯人身权利罪时引出杀人与伤害的界限);第 8 周正式启动项目、发布案件与控辩立场。第 9–14 周进入核心循环:各组在对抗前一周以办案团队身份完成庭前准备(成员分工梳理主观要素区分、检索裁判要旨、预判对方归责反驳等),当周以 1 学时控辩对抗作为“压力测试”集中暴露问题,教师即时追问点评,其余 2 学时继续知识讲授;倒数阶段(第 15–19 周)将庭前准备视角迁移到新罪名教学。

R 反思 Reflection

过程性反思即时融入——每次控辩后教师集中点评,指出未充分展开的争议点或论证薄弱之处,引导学生从对方立场重新思考;终结性反思在每轮对抗后系统展开,各组撰写书面辩论报告,单独成章呈现庭后反思与修正,并由各成员写学习反思与能力提升体会,把对抗中的即时反馈转化为可积累的学习成果。

D 记录 Documentation

过程性记录包括各组至少两次小组会议的会议纪要(注明发言人姓名与具体观点)、文献与案例检索情况;控辩过程全程录音并转写为文字稿,双方小组交换发言文本形成完整的控辩文字实录;终结性成果为含封面、目录、并将庭前准备/课堂辩论/庭后反思分章呈现、附参考文献目录的书面辩论报告,期末统一收取作为平时成绩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成果

最终交付物:庭审控辩成果(庭前准备 + 书面辩论报告)
  • 庭前准备成果:控辩立论方案、核心论证提纲、反驳预案
  • 系统呈现庭前准备、课堂辩论与庭后反思的书面辩论报告
附件:控辩全程录音转写的控辩文字实录
成果展示 · 发布现场

课堂控辩对抗:12 组两两对抗共 6 轮,公开展示并接受即时质询

项目图集

图片来自课程案例原始材料(成果展、课堂现场、学生作品等),点击在本页放大查看。

评价设计

形成性评价 · 过程
  • 庭前准备阶段:至少两次小组会议的会议纪要(含各组员对案情与辩题的分析意见、争议焦点理解、立论思路、辩论策略、分工安排、文献与案例检索情况,注明发言人姓名与观点)教师查阅会议记录
  • 课堂控辩过程:课堂控辩表现(立论陈述、自由辩论、总结陈词,每位学生必须发言)、控辩文字实录教师全程观察记录、即时追问与点评
终结性评价 · 成果(量规)
  • 庭前准备的论证思路[待补充] —— 庭前准备阶段的讨论记录与论证思路是否系统、是否围绕真实争议、是否查阅文献并引用学说与裁判要旨
  • 控辩交锋与回应[待补充] —— 对控辩过程中双方主要观点与交锋情况的呈现,是否预判对方观点并有效回应
  • 反思与提升[待补充] —— 辩论后各成员的学习反思与能力提升体会、是否在准备与对抗中进行过修正与提升
  • 报告完整性与规范性[待补充] —— 报告是否结构完整、格式规范,参考文献目录是否按规范列明所读教材、专著、论文与案例

3R 解读

真问题
  • 案例源于司法实践、争议集中、规范性强:六类真实刑法争议(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界分、送养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过失致人死亡的成立、公共安全罪名选择、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分、虚假报案与作伪证的刑法介入),情境具体、有清晰角色(公诉/辩护办案团队)与约束(一周准备期、有限学时、需经对抗检验),回应对象与判断标准明确(庭审中说服“法官”、引用学说与裁判要旨),符合“有情境·有角色与约束·有回应对象”的场景化标准。
  • 问题复杂、结构不良、无标准答案:均为有罪与无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疑难争议,需多步探究、整合构成要件、法益保护、主观要素与规范评价等多方面论证。
  • 直指课程核心难点:项目练的是《刑法分论》最难教的部分——在真实案件中发现争议、构建论证、作出规范评价的情境化判断能力,靠条文讲解与结论归纳难以覆盖,必须在“做中学”中习得。
真过程
  • 自主决策: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自主完成立场选择、争议识别、论证路径设计与团队分工,教师不提供标准答案,仅以问题引导与过程性反馈推动。
  • 调研探究:学生通过法学文献数据库查阅教材、专著、论文,检索类似典型案例与裁判要旨(甚至到人民法院网站查阅判决文书),并将学说与裁判要旨整合进具体案件论证。
  • 反复验证与迭代:庭前经小组内反复讨论与模拟对抗打磨观点,课堂控辩对抗作为“压力测试”暴露问题,对抗后再以书面辩论报告系统修正,形成“准备—检验—反思”的多轮迭代。
真成果
  • 受众较笼统/为情境对象:成果的回应对象是庭审中由教师与对方小组扮演的“法官”与对方团队,属准真实/模拟受众,而非真实出庭的法官或当事人。
  • 公开范围以课堂内为主:控辩对抗在课堂上对全班公开、书面报告由教师评阅,但未触达课堂外的真实社会观众或真实用户,且原文反映旁听同学关注度不高。
  • 反馈来自师生与同行:实质反馈主要来自教师即时点评、报告评阅与对方小组对抗,属师生模拟与同行互评,未获得真实外部受众/真实用户的反馈。
让它更好 · 优化建议
  • 【改进建议·真成果 O1/O2/O3】本案真问题与真过程已很扎实,短板集中在真成果——受众为情境/模拟对象、公开范围限于课堂、反馈来自师生与同行。可邀请真实法官、检察官或执业律师担任评委或开展点评,并将优秀书面报告/控辩实录在院系公开展或法律实务平台展出,使成果触达课堂外真实受众、获得真实反馈,从而提升 O1/O2/O3;真问题本身无需改动。
  • 【改进建议·真成果 O2/O3·旁听参与】原文反映旁听同学参与度、关注度不高。可采纳学生建议,在教师总结环节就辩论涉及的刑法知识对旁听同学提问,提升课堂外(同伴公众)的实质参与与同步学习。
  • 【教学改进·非评分】学生普遍反映一周庭前准备时间偏短(叠加双学位课业压力)。建议延长准备周期,并提供前置案例与论文检索清单,减少无效搜索、保障准备质量。
  • 【教学改进·非评分】部分团队存在成员参与不积极、个别小组长准备不足的情况。建议加强对庭前准备的检查监督与激励,强化团队责任分担。

教师反思

从调查数据与书面反馈看,在刑法教学中适当嵌入控辩场景化教学能够被同学接受、且有助于学习。参与辩论的同学大多能主动搜索阅读资料,但对教科书阅读不够,说明要加强基础知识的阅读;以后要增加准备时间,让团队准备更充分。客观上存在参与不够积极的同学甚至负责组织的小组长,后续应在检查监督准备工作、鼓励更充分准备上下功夫。有同学建议在教师总结环节就辩论涉及的刑法知识对听众提问,是很好的建议,值得采纳,可促进听众从辩论中学到更深入的知识。